互联网数据滥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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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泄露可以造成的风险大家普遍还是概念比较清晰的。目前监管除了要求数据具备保密性之外,对数据的经营性滥用也有各种要求,那滥用究竟意味着什么呢?《巨头:失控的互联网企业》中 Inge Graef 的《数据集中和数据滥用》一文有较好的阐述,文中观点下的数据滥用主要分两类
一、剥削性滥用
二、排他性滥用
剥削性滥用
一般指利用数据优势进行消费者权益的“剥削“。例如以个人信息作为货币提供要么接受要么放弃的服务报价,损坏用户的选择权;亦或者是大数据杀熟,千人千面的服务报价。
排他性滥用
主要包括排他性合同、交叉使用数据、拒绝竞争对手访问数据。
排他性合同
一般指利用数据优势对竞争对手进行”恶意“打压,例如商户必须在外卖平台二选一
交叉使用数据
利用一个市场收集的数据进入另一个市场,例如各大平台卖菜
拒绝竞争对手访问
通过设置屏障拒绝行业参与者访问/获取一些基础数据
参考资料
文章作者 1Feng
上次更新 2022-03-31